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山东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
办理婴儿出生证明、
申报户口不用东奔西跑!
为实现“一胎化”一站式合作和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的便利性、体验性和满意度,在省审改办的大力推动下,省卫健委、公安厅、人社厅、医保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一胎化”一体化一揽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12月31日,“一个生育”一体化一揽子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在福州市试行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户籍登记、生育保险待遇审批和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一个生育”一体化一揽子服务,打造“一个生育,一趟不用跑”、“一个生育,一个生育”。
福州市试行“一胎化”一揽子综合服务工作流程。
一、办理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预防接种证的办理;
3.新生儿户籍;
4.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并支付;
5.城乡居民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6.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
二、办理条件
(一)在福州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出生的未满6个月,符合随父或随母(随父随母姓)家庭条件的新生儿,为婚内出生。
(二)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政策。
三、办理流程
(1)“一胎”服务平台自动前置审核
新生儿注册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账户,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一胎”事项,填写《福建省“一胎”一体化一揽子服务申请登记表》进行申请。服务平台收到申请后,会根据预设条件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自动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实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线下办理。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环节。
“生育一件事”服务平台即时审核申请人相关信息(包括带电子签名的申请表、结婚证、身份证等。),并自动检索产妇分娩的信息进行核实。如一致,则生成《出生医学证明》预览页、《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续环节公安部门使用),发送申请人确认签字(电子签名)。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下线。确认申请人无误后,服务平台会将申请信息推送至助产机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核对信息后,按规定打印并归档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推送到平台。新生儿因故未能在助产机构领取预防接种证时,新生儿父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出生医学证明由申请人领取或邮寄给申请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出生登记业务,平台会推送相关信息(包括带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到相应的派出所。网上申请完成的,申请人将收到无附加页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注“网上办理”)和附加页留存在助产机构。申请人不选择通过平台办理生育登记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3)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派出所可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即时查询审核服务平台推送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国标的电子证照)等信息。信息无误的,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新生儿进行登记。并告知申请人持落户方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打印新生儿户口页,或邮寄到派出所打印后寄回(邮费到付)。如遇申报信息不全、材料有误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将告知申请人通过“一次生育”服务平台填写相关材料(申请人需到原助产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第二页)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信息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终止套餐服务,并告知申请人无法办理的原因。
如果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业务,服务平台会推送相关信息(包括带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新生儿及父母身份信息、申请人手机号码等。)到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不选择通过服务平台办理后续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四)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环节。
医保部门立即通过“生育一件事”服务平台对服务平台推送的相关信息(包括新生儿户籍、居住证信息)进行核对,接收助产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包括本次生育的分娩方式、胎儿数量)和省内电子证照共享平台上的生育服务登记表、生育服务证等信息,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信息有误,终止套餐服务,通知申请人下线。信息无误且已参加生育保险申报的,为产妇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审核发放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医保部门会对收到的参保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新生儿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所在社区(村)、联系地址、申请人手机号码等。],并在通过后将参保人的缴费数据推送给税务部门。申请人应在工作日内关注纳税渠道,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5)申请社会保障卡
人社部通过“生育一件事”服务平台即时核查申请信息,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信息有误,终止套餐服务,通知申请人下线。如果信息正确,为新生儿制作社保卡,并将结果反馈给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将处理结果以短信或推送消息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并告知需要在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开通金融功能。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社保卡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领取,也可以邮寄给申请人(邮寄费用自理)。自行领取时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即新生儿)户口簿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时限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系统会自动审核申请材料。验证一致的,助产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处理结果推送至服务平台。
(2)户籍:公安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接收、审核并反馈新生儿户籍信息。
(三)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批发放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医疗保障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登记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四)社会保障卡办理:人社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申请人选择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后3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服务平台。
(5)时限说明:相关部门在当日上午8: 00前收到推送信息的,计入时限;如果在上午8:00-12: 00之间收到推送信息,则一个工作日的时限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结束。“生育一件事”已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接受省效能办和网上办对办理时限的考核。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避免加班影响本单位效率考核。
五、审批结果及送达
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在规定时限内邮寄或自提各自件。
资料来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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