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格式(学号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说到“学籍”,很多家长会直接想到“学区房”、“划片”等等。在天津市义务小学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儿童都要就近入学,包括部分没有天津红印户籍的学生。那么这个“学籍”和“户籍”有什么区别呢?小学地位重要吗?今天让边肖和你谈谈这个话题。

学籍号格式(学号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学籍”与“户籍”的区别

所谓“学籍”是指一个学校所属学生的合法身份或资格,以及注册学生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具体指作为一个学校学生的资格。

“户籍”又称户口登记,是指国家户口登记行政机关为记录和保留户籍人口基本信息而作出的法律文书。它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简而言之,那些没有天津红印户口的就近入学的学生,有“学籍”却没有“户籍”。

“学籍”的主要作用

教育部在学生身份方面的作用如下: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学籍与每个学生的家庭息息相关!可以说,从孩子上小学开始,“学籍”就像“身份证”一样存在。

常见问题答疑

对于家长们最关心的一些难点问题,边肖给大家做了一些简单的安排:

1.学生注册号有哪些类型?

答:带G字的学生注册号是一人一号,将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此外,还有J字头和L字头。

g字头:将未分配正式学籍编号的学生数据与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他们将被分配到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生注册号码,这些号码将在每年春季学期通过学生注册系统发放。

以“G”为前缀的官方学籍编号,经过全国查重、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识别。原则上不允许删除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编号。需要删除有问题学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证明材料报送教育部进行处理。

J字头:对于未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将分配带有“J”字头的正式学生注册编号。允许探索“J”字头学生证号,学生补充身份证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后,改为“G”字头学生证号,但保留历史信息。

L字头:临时学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拿到正式学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拿到正式学号之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各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对拥有临时学籍号码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2.如何修改带“G”字头的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

答: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和全国性的查重。

“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个关键信息。如需修改,由学生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实后,再次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3.学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怎么办?

学生及家长可向B校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解除学籍。

之后申请A校转b校。

如果学校A和B之间或者学籍主管部门之间有争议,可以参照第二条的回复进行投诉。

4.没有国家学籍,学生退学有符号要求吗?

某学校录取了学生,但要求学生退学,因为没有国家学籍或者不能转籍。

答:现实中情况复杂,要分门别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学校在没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可以退学,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学生没有以前的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要按规定补学籍,不能退学。

第三种情况:如果学生有以前的学籍,学校要尽快发起转到原学校,不能退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借书、超计划招生等违法行为,防控“生籍分离”,这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条件学生的借口。当然,原则上学生要在转学前完成转学工作,不能出现长期的“人籍分离”。

5.转学时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不允许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的条件。

也就是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前提条件。转学籍或新学籍是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是否有既往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入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学籍已建立的,应通过学籍系统进行学籍转移;未建立学籍的,应在通过查重程序后建立新的学籍。当学生注册系统出现故障或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况时,根据家长要求,可以先通过线下流程进行学生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将学生视为在校学生,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移,实现“人的身份”。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信息为准。

6.如何在新的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

答:所需材料简化,大部分在网上办理。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审核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申请转学,除要求家长提供准确的本人学籍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需由转出学校(接收学校)上传至学籍系统外,各地学校不得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因故障离线处理外,纸质转院审批表及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7.小学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跨省招生需谨慎对待!

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外省孩子需谨慎对待,跨省上学后避免回本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和年限,以及因延迟就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学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以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是各省根据法律规定的,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的控制功能,但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定截止日期。

8.非小学新生应该如何确立自己的公民身份?

答:先查体重,再建你的注册!

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进入小学一年级时确立身份。少数因故未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月末报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核对。只有通过复试的人才能创建新的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理论上,学校应该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了防止恶意或过失重构学籍,保证学籍在全国的唯一性,保护相关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有必要对非一年级学生进行全国范围的复试。

9.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如何回户籍所在地读初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不能转学为由拒绝接收。接收学校确定后,接收学校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学籍转移。没有学籍的,参照相关规定建立学籍。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的,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按规定招生。入学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不能转学为由拒绝。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可以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办理学籍转移。有在户籍所在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尽快了解户籍所在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10.“留学”身份的学生如何办理转学?

回答:正常处理!

进一步贴近服务学生和家长,适应学籍管理现实,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离校”、“退学”、“被开除”状态的学生直接申请转学(含跨省转学)。转学完成后,学籍不变,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成为学籍。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到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11.如何处理跳级复读的学籍?

答: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跳级、留级等中小学生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学籍系统具有相关处置功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置市、区县的处理权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留级工作机制,指导市、区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当然,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性、公平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原则上不鼓励复读和跳级。复读、跳级问题是一个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生身份的变化。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复读、跳级的条件和处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2.如何更新学籍信息?

回答:班主任会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县级部门每学期检查一次。

在每个学生的入学信息中,是否留守儿童、是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政治面貌、现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上下学交通距离、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字段。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应将上述信息告知学生的招生管理员,并及时在招生系统中更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核查机制,每学期核对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

13.遇到学籍问题,家长该怎么办?

回答:及时回复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

按照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属于省内学籍管理和省内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省内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报告形式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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