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森瘦瘦包(养森瘦瘦包代理价)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转自:北京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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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瘦骨袋”的“杨森瘦骨袋塑身外敷袋”是微商圈子里很受欢迎的减肥产品。然而,众所周知的公众号“安全选择”称之为“纯属扯淡”、“毫无可取之处”、“传销”。

该产品的经销商G公司认为“放心选择”的公众号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故起诉北京掌上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上时尚公司)、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管理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微博管理人北京魏梦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梦创客公司)。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掌上时尚公司发表的文章不侵犯G公司名誉权,驳回该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期间原告申请撤诉,判决已经生效。

回顾案例

g公司主张:口袋时尚公司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微博中的微信账号发布“无死角瘦包”。是掉肉神器还是“夺命”大法?”(以下简称“涉案文章”),用带有强烈诽谤感情的文字,对G公司经销的“杨森纤体塑身外敷袋”进行无理指责和肆意攻击,将正常的销售行为污蔑为“传销”。此文发表后,已被阅读10万余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向腾讯公司和魏梦创科公司投诉后,两公司未能及时删除涉案文章,从而扩大了侵权范围。据此,要求被告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时尚公司辩称,涉案文章基于客观事实,并征询了专业人士的意见,得出的结论是合理的推论。不存在捏造事实诋毁产品和经销商的情况,不构成侵权。

腾讯公司辩称,我公司收到起诉状后,要求G公司提供涉案物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是合理的,其已尽到注意义务。我司接到投诉后,也及时删除了涉案文章,没有任何过错。

微创客公司辩称,G公司在有效通知我司之前,对涉案内容毫不知情,不存在过错。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涉及文章内容

1.“瘦身包”把中药包放在电热带里,穿上就瘦了;但同时需要严格的饮食和水分控制。

2.按照“瘦骨袋”搭配食谱,不“瘦骨袋”也能减肥,但长期下来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3.中药袋中的中草药没有减肥作用。

4.“皮包”成本极低,利润巨大。

5.销售“皮包”的“N公司”被工商部门认定为MLM,而这家公司与g公司是“一家”

争议焦点

1.涉案文章有事实依据吗?

2.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裁判要点

1.涉案文章认为“瘦骨袋”在使用过程中强调严格节食和控水,严重影响健康。法院认为,G公司从未就涉案产品所宣传的保健功效提供进一步证据,难以证明产品本身的功效。更有甚者,在产品说明书中突出了支持节食和控水的重要作用,使得法院很难相信产品本身应该具有功效,尤其是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

2.涉案文章虽对“皮包”材料作出不当结论,但缺乏恶意诋毁的主观故意,不是整篇文章的核心内容。无论销售的产品还是公司名称,从专业的角度很难区分G公司和“N公司”。而且G公司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关于“N公司”产品和企业宣传的文章,可以证明两家公司的关系。因此,本文所描述的“皮包”销售模式属于传销,并未超出一般认知范畴。口袋时尚公司对此并无主观恶意。

3.虽然涉案文章使用了“后患无穷”、“一无是处”、“纯属扯淡”等带有明显主观态度、略显夸张的表述,但从引起消费者高度关注、提醒其谨慎选择的出发点分析,并无明显不当。文章提倡“合理运动+饮食控制+持之以恒”的减肥措施,也符合科学正确的价值取向,应该予以肯定。

最后得出涉案物品不构成对G公司名誉权的侵害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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