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网站代理(使用国外代理ip进入国外网站)
案例简介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陈某等人充当境外赌博网站的代理,引诱他人参与网络赌博。短短半年多时间,涉案赌资达3130余万元。近日,潍坊中院二审审结该案,维持奎文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三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自2016年9月起,在万某娱乐、宗达娱乐、彩天堂等公司担任代理,并招募韩等多名初级代理,为赌博网站招募赌客。这些网站位于国外,网站上有非法彩票投注接口。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这些赌博网站频繁更换网站,登录时会出现提示界面,上面写着“未经确认的赌博赌博网站”。国家不允许境外彩票在国内发行,赌博网站借用彩票的形式,增加赔率,吸引更多人赌博。
其实这是一款以正规彩票为彩民,私自赌博的软件。开奖结果与抽奖结果同步,但赌博团伙组织者可以自由操控赌博软件,自行设定赔率,确保大部分赌客输,少数赌客赢。嫌疑人通过网络广告、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赌客。,以高赔率投注引诱他人参与,将发现的人拉进群,每天更改群名,解散再重组,入群5分钟内不投注被踢出群。反侦查意识很强。
同时,赌博团伙利用软件控制输赢,让新赌客获利,引诱新赌客增加投入。大量资金流入后,他们就被套住了。组织者不要钱买卖,按照每一次赌博的金额抽取佣金。
根据福利彩票发行部门提供的《关于做好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彩票管理规定》,确认该软件不用于彩票销售,禁止在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警方确定了该团伙代理境外赌博网站,发展下线代理接受投注牟利的事实。2017年10月18日,陈某等4人被抓获归案。到案发时,赌博网站的赌资已经累计到3130多万元。
2018年6月,奎文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充当赌博网站的代理,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韩三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陈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潍坊中院审结此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陈述
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开设赌博网站,或者代理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赌场犯罪案件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必须严厉打击和遏制。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一些海外赌博网站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市场。网络赌博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非常大。只要他们参与其中,几乎没有人能全身而退。大部分人都欠了一屁股赌债,只能通过不断参与赌博来获得“翻身”的机会,但结果却是越赌越输。像这种网络赌博,庄家通过代理商控制会员的钱包,代理商成为他们讨债的工具。真正的赌博,还是很难识破组织者的圈套。通过网络,组织者可以为所欲为,用技术手段控制一切,参赌者可以稳赚不赔。在此,我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为迷恋金钱而开设赌场触犯刑法,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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