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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裁定的出售
SHI法派MAI
@所有人
从7月16日开始
邢台开发区法院将对JD.COM、阿里的房产、股权、汽车进行司法拍卖。
欢迎有意者积极参与拍卖。
拍卖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16日10: 00至2018年7月17日10: 00(延时除外)在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JD.COM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账户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冀EMN610雪佛兰轿车。
起拍价:37000元,保证金:5000元,涨价幅度:500元。
2.投标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如投标人未能在JD.COM开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开户,但必须提交委托材料(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在招标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出,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来法院签署交易确认书或接收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署交易确认书和接收标的。委托手续不完备的,招标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及展示样品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16: 00(节假日除外),咨询(咨询电话:0319-525602 17703398772,安法官)。
4.本次招标配备了延迟投标功能。拍卖结束前,如果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时5分钟。
5.拍卖方式:以底价加价的拍卖方式,达到底价才成交。
不及物动词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特别提醒,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投标人应视为对本次投标现状的认可,并对此负责。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手续。标的物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依法办理,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如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对该标的感兴趣的当事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他们不参与拍卖,请关注本次拍卖的全过程。
10.拍卖前,意向竞买人须在JD.COM注册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JD.COM注册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的“竞价须知”和JD.COM网上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指引(拍卖前要求)。拍卖结束后,未中标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收取利息。本标的物竞买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划入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18年7月19日17: 00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账号:5760100100100186102010106)。如拍卖未完成,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冻结期内自动解冻。
投标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投标须知。
如果您在定金支付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JD.COM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XI。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上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JD.COM网上拍卖平台将生成并公示相应的司法拍卖网上拍卖成功确认函,确认函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拍卖竞买号等信息。
投标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投标须知。
电话:0319-5253602 17703398772
监督电话0319-5253619
联系人:安法官
网站:http://sifa.jd.com/
此公告发布在“JD。COM.com "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7日
招标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25日10: 00至2018年7月26日10: 00(延时除外)在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账户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潘志远在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230万元股权
起拍价:2907656元,保证金:30万元,涨价幅度:1万元。
二。投标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公司法》、《金融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买人未能开立淘宝账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开立,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必须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委托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不完备的,招标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淘宝账号实名认证需要48小时左右,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提前开通淘宝账号,以免影响其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样品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4日接受咨询。
5.拍卖方式:以底价加价的拍卖方式(拍卖的起拍价为底价)。如果有一人参与拍卖,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则拍卖结束。
不及物动词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特别是,有兴趣的人应该亲自看样品。未看过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确认本次投标的实际状态,并对此负责。
拍卖结束后,法院将向竞得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益的持有人(质权人)、优先购买权等。]可以参与竞拍。如果不参与拍卖,请关注本次拍卖全过程。
九。拍卖前,淘宝系统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中标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收取利息。本标的投标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拍卖余款于2018年7月30日17: 00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银行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邢台开发区支行,账号:101522582669)。
10.拍卖后买受人反悔的,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造成的成本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格与原拍卖价格的差额、抵销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被执行人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XI。拍卖交易的,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具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交易确认书。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拨打0319-5253605。监督电话0319-5253619。
联系人:陆法官。
地址:邢台开发区辅路107号以西,加密路31号以南。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9日
拍卖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10日10: 00至2018年8月11日10: 00(延时者除外)在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JD.COM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账户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赵某某名下,位于高开发区中兴东街与江东八路交叉口西南角9号楼12层3单元1204室的房产。
起拍价:55.01万元,保证金:11万元,涨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及展示样品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16: 00(节假日除外),咨询(咨询电话:0319-5253602 17703398717,杰法官)。
八。如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10.拍卖前,意向竞买人须在JD.COM注册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JD.COM注册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的“竞价须知”和JD.COM网上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指引(拍卖前要求)。拍卖结束后,未中标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收取利息。本标的物竞买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划入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18年8月17日17: 00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中国银行:邢台开发区支行,账号:101522582669)。如果拍卖失败,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收取利息。
拨打0319-5253602 17703398717。
监督电话0319-5253619
联系人:杰法官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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