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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1日电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雅漾关联公司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医疗用语的化妆品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微博(“面对面的杨亚医生”)发布含有医疗用语的化妆品广告。
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嘉里不夜城三期企业中心1号楼23层进行现场检查。经与当事人确认,报道中涉及的广告为当事人于2021年7月19日在其注册使用的“面对面杨亚医生”微博中发布的宣传图文,其中包含“杨亚活泉水经体外和临床研究证明具有舒缓作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发布含有医疗用语的化妆品广告的行为。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0月28日立案侦查。
经查,当事人主要在中国从事“雅漾”品牌化妆品业务。客户注册并使用微博账号“面对面杨亚医生”。2021年7月19日,为推广委托人经营的通用化妆品“杨洋舒泉调理喷雾”,一则广告,内容为:“#杨洋周一见杨洋活泉水经体外和临床研究证明具有舒缓、抗炎、抗刺激作用……”发表在他的微博账号“杨洋医生面对面”。
2021年10月20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删除了涉案广告内容。至案发时,当事人在微博账号“面对面的杨亚医生”发布的涉案微博阅读数为1.8万/人。上述广告均由当事人自行设计、排版、制作、发布,因此无法计算当事人的广告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其微博账号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除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将所营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构成在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责令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10万元整。
眼查APP显示,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9日,为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化产品销售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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