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游戏是什么意思(不需要网络可以玩的游戏)

这是一篇很无聊的文章。为了一致起见,没有举例说明。请做好心理准备_

最近在学习一些基础资料提升自己。穿插一点真知灼见分享给大家。希望聊天沟通更顺畅,能有相同的感受。

前言:我为什么要写这些枯燥的东西

我们聊天的时候,或者稍微严肃一点讨论一些话题的时候,或者好朋友直接互相放屁,无中生有互相斗嘴的时候,基本都是围绕着某个主题。作为一个游戏玩家,我们自然会经常谈论游戏,表达,分享,倾听,交换意见,拓展阅历。

聊天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态度和说话方式。

熟悉的朋友多年来积累了默契。很多时候,一个词可以传达很多意思,潜台词和表达的语言结合在一起,完成与对方的交流。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理解。

不熟的朋友如果认识,大概也知道对方的基本立场,性格,好恶。很多时候,要达到有效的沟通,比好朋友之间的对话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陌生人互不认识,线性输出语言在表达时显得局促。他们需要确定社会共识,然后才能相互交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除了一些善意的微笑和电梯门帮忙保护自动门、按楼层按钮之类的情况外,最经常需要和陌生人交流的情况一般都是在服务行业,比如进了一家店。我们有商场的社会共识。我把购买的物品拿到柜台,就是要买单,不需要通过文字来表达。除非收银员去钓鱼没看到我,那我就需要用大嗓门了。如果我没有拿着购买的物品去柜台,而是直接走出去,收银员要用他洪亮的声音提醒我,如果我假装听不见,自己走自己的路,他会拨打110。所以行动是最好的表达。

互联网让我们和朋友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快,但实际上却疏远了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个今天就不讨论了)。同时,不管我们喜不喜欢,我们和陌生人的距离也拉近了。每天面对网络上各方的声音,互联网讨论的共识建立了吗?

当越来越难推断出说话人的正确潜台词时,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大家准备一些关于游戏主题的共识。希望通过这些年的积累和历练,可以随身携带。但是,我的微信官方账号没有消息功能。如果对我发布的共识内容有异议,可以给我留言。我将选择建设性的意见,并在同一主题的下一篇文章中展示。

为什么游戏红红火火,却在很多人眼里越来越窄?中国大陆游戏机禁令的背景是“电子游戏是电子XXX”,被视为洪水猛兽。于是游戏机被禁,合法合规的网络游戏蓬勃发展。

所以网游不是电子游戏?

然后网游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国内游戏市场十几年的畸形成长过程中,诞生了很多奇怪的名词,这些词汇背后也伴随着扭曲的意图。

包括“单机游戏”这个词,让人焦虑又无奈。今天不展开这个,以后再单独写一篇。

什么是游戏?

作为一个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先说一下“游戏”的定义。

游戏自古就有,几千年前就有了。棋类游戏,球类游戏,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游戏,比如猜拳。

因为太老了,涉及到人类进化的方方面面,所以游戏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定义。游戏的概念和范围在不断与时俱进,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变化。

一般的定义是,在游戏中,玩家遵循规则,在模拟的情境中,瞄准一个目标,完成一些挑战,进行互动的行为。游戏会用到玩家的身体或者智力。一般两者都用。玩游戏的目的是寻求休闲娱乐,游戏多用于学习、练习、提高。

举几个例子。

积木本身不是游戏,是玩具,在游戏的定义模型中,属于道具。给积木附加一定的规则,按照规则玩积木就是游戏。例如,一个人用积木建造一座城堡。目标是建造一座漂亮的建筑。挑战在于不要让大楼倒塌。比如用积木模拟一个战斗场景,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战争游戏。

一场球本身不是一场游戏。一个把球踢到墙上,撞墙,球弹回来的时候进一步接住,然后踢到墙上。再进一步,一个设定目标就是连续接球,争取更多次不失误。两个人来回传球,目标是自己接球让对方没能接住,也可以循环接球让球不失控。直到两个十一人足球队在详细规则下在正规球场上踢球。足球比赛也是一种游戏。当游戏的规则和目标极其完善的时候,就衍生出了竞技游戏。这是游戏向更具对抗性的方向发展。

游戏开发者大会(GDC)的创始人、《计算机游戏设计杂志》个人博客的作者克里斯·克劳福德(Chris Crawford)试图用二分法来定义游戏。不管你我是否认同这个定义,但作为电子游戏设计的专家,他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游戏”的核心。以下是一系列二分法定义:

1.创造性的表达,如果是为了表达自身的美,就是艺术;如果表情是用来挣钱的,那就是娱乐。

2.如果一个娱乐是互动的,那它就是“玩物”。电影和书籍是非互动娱乐。

3.如果一个“玩物”没有伴随一个目标,它就是一个玩具。(作者观察到,如果玩家设定规则,玩具可以成为游戏中的一个元素。)如果你有目标,这个玩物就是挑战。

4.如果挑战中没有“对抗整个竞争的积极因素”,那就是一个难题。如果是,那就是冲突。

5.最后,玩家只能超越对手,而不能通过动作直接攻击对手。这种冲突就是竞争(竞争包括赛车等。).但是,如果你会进攻,那么冲突就是一个合格的游戏。

原文(引自维基):

1.创造性的表达如果是为了自身的美就是艺术,如果是为了金钱就是娱乐。

2.一件娱乐如果是互动的,就是玩物。电影和书籍被作为非互动娱乐的例子。

3.如果一个玩物没有目标,它就是一个玩具。(克劳福德指出,根据他的定义,(a)如果玩家制定规则,玩具可以成为游戏元素,(b)模拟人生和模拟城市是玩具,不是游戏。)如果它有目标,一个玩物就是一个挑战。

4.如果挑战没有& # 34;与你竞争的活跃代理& # 34;,这是一个谜;如果有,那就是冲突。(克劳福德承认这是一个主观测试。具有明显算法人工智能的视频游戏可以作为谜题来玩;其中包括《吃豆人》中用来躲避幽灵的图案。)

5.最后,如果玩家只能胜过对手,而不能攻击他们干扰他们的表现,那么冲突就是一场比赛。(比赛包括赛跑和花样滑冰。)然而,如果攻击是允许的,那么这场冲突就有资格成为一场游戏。

于是,娱乐→互动→挑战→冲突→攻击,最后演绎游戏。

克里斯·克劳福德(Chris Crawford)出生于1950年,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作了几款非常重要的电脑游戏。事实上,1992年,克里斯就退出了商业游戏的制作,专心研究“下一代”的互动故事。2018年,他在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已经停止了“互动故事”项目的研究,认为这个方向太深,需要人类文明继续探索数百年才能拥抱成果。我看了他的博文,在几十年探索互动故事的过程中,他和同龄人、学生一起前行。他指导过的许多开发人员仍然在努力工作,但他对自己的成就表示失望。但是,这个一生都在探索的老人,依然表现出他孜孜不倦的修养。他的博客每个月都会更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http://www.erasmatazz.com/.看看

我个人认为,其实从第三点来看,有目标的玩具就是挑战,而这些挑战已经是广义上的游戏内容了。第四点中的谜题是解密游戏的核心,不考虑是否能与对手发生直接接触对抗(攻击应该不仅仅是指我打你一巴掌,还包括碰撞和干扰)。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游戏这种娱乐形式也在不断发展,“游戏”的概念也在不断扩大。然而,电子游戏只是整个游戏发展史的最新形态,甚至有研究者表达了“游戏比人类文明更早诞生”的论调。

我们放下了“电子游戏”的概念,来看“游戏”本身。没有做过系统研究的我,陷入了一片迷茫。游戏在人类进化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对于对世界知之甚少的孩子,对于正在成长的年轻人,对于每一个渴望多元人生体验的成年人,游戏小到换笔的小习惯,大到整个人类社会的运作。互动、规则、挑战和目标都是由大到小,由小变大...

我也看到过这样一个定义,是游戏哲学家伯纳德·苏茨(Bernard Suits)提出的:“玩游戏是一种只使用特定规则所允许的行为,为了达到目标状态而进行的活动。与没有规则相比,特定规则下允许的行为更受限制。玩家接受这些限制的唯一原因就是让这个活动可行。”

原文,引自维基

"玩游戏是指从事旨在实现特定事态的活动,仅使用特定规则允许的手段,其中规则允许的手段在范围上比没有规则时更受限制,并且接受这种限制的唯一原因是使这种活动成为可能。"

这就是所谓的“不要在游戏规则里挑刺”。比如最经典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不能用火箭筒把面前的木门炸开?反而要乖乖的填洋楼找钥匙。

思考游戏这个更宽泛的概念,我们不禁要赋予娱乐游戏更深层次的意义。当我们经历它们的时候,我们希望从它们身上得到更多的启示。这种博弈机制能否对现实行为起到指导作用(比如《煮糊》中整体规划法的应用),比如世界上有哪些事件是由这种博弈机制从根本上关联和映射的(比如《死亡搁浅》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小岛秀夫说他最喜欢的书是《鲁登人》,这本书也影响了他的一生。最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官方简介是这样的:

《游戏人》是西方休闲研究的重要参考书目。本书从游戏的角度阐述了游戏与人类文化进化的相关性。他认为,游戏作为文化的本质和意义,对现代文明具有重要价值。人只有在游戏中才是最自由、最真实、最有创造力的。游戏是一个阳光的世界。

《玩游戏的人》是荷兰学者约翰·赫伊津哈在1938年写的。它讨论了游戏在文化和社会中的重要作用。1938年,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开始之前,作者在6月写的简短序言的最后一段是这样的:

读者不要指望我对每一句话的每一个字都有详细的解释。在处理文化的一般问题时,我被迫侵入我没有充分探索的领域。但是,在写作之前,不可能把所有的知识空白都填好。我必须尽快开始写这本书,否则我根本不敢尝试。而且我很想把我学到的东西写下来。

——游戏人,何道宽译

了解一点作者的生平,生于1872年,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写游戏人的时候已经56岁了。1942年被德军逮捕入狱,1945年荷兰解放前夕病逝。

最近一直在玩梦幻宇宙,所以更多的是思考游戏的本质。我在梦里经历了500多项社区工作。这个沉浸在互动游戏探索中的社区给了我很多鼓励,让我想更多的思考游戏的本质。

当我们说一个游戏好玩的时候,我们肯定了它的一些特点。在聊天的语境中,我们会更多的把自己的社会环境、生活状况、爱好代入其中。当讨论游戏的玩家大多属性相近时,我们一般可以列出“好玩”游戏的充分条件,但还是驴唇不对马嘴,因为彼此不了解。每个人群的乐趣都不一样。可能是赢得比赛的喜悦,可能是一个触动我内心的互动故事的体验,可能是完成一个挑战的满足感和自我肯定,可能有上千种。这种可以是作者追求美的艺术创造,也可以是纯粹有效的娱乐产品。甚至在“娱乐”这个词的表意上,我们这些在网络上互不相识的人,也可能没有共识。每个人对语言和词汇的理解不同,表达方式也不同。互联网让每一个灵魂都跨越了物理空的限制,我害怕这样直接的便利,会让很多人的内心,包括我自己,与世界和他人失去联系。

自然,这篇文章无法定义“游戏”的概念。所以很多人一辈子都在忙于游戏,试图去创造,去体验,去分享。许多人试图给它下定义,它总是在那里,并且不断发展。总的来说是一门大学问,是人类社会的基石。小说,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休闲娱乐项目。

第一个题目有点大,主要是想跟大家学学《游戏人》,后面会学一些比较实用的和“市侩”的东西。希望能早日看完《游戏人》,做一个有脸和大家分享的《梦》里的游戏。

注:实体版好像没有现货。我看的是Kindle电子版。有一套Huizinga的经典著作(一套共两卷),定价15.7元,其中包括《中世纪的秋天:法国和荷兰14、15世纪的生活、思想和艺术》和《游戏者:文化中游戏元素的研究》。比买游戏侠单本(19.28元)还便宜。熟悉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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