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农用车(时风四轮自卸车价格)

农民经常有这样一个疑问:持C1驾驶证驾驶四轮农用运输车上路,是否“与标准驾驶不符”?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临湘某保险公司与肇事司机赵某纠纷一案,驳回了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后向赵某追偿的诉讼请求。

2017年9月10日,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与赵某驾驶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赵案涉及的四轮拖拉机最高设计时速为38公里。车辆在临湘某保险公司投保。出院后,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及临湘某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临湘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李损失11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向李履行了给付义务。2019年7月,临湘某保险公司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李某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11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赵驾驶的涉案车辆是否“不符合驾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可以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两种,即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的轮式拖拉机,以及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四十公里、只能用牵引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赵驾驶的涉案车辆为四轮车,最高设计时速38公里。不牵引挂车的,不属于上述规定中可以上路行驶的拖拉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四轮货车为低速货车。涉事车辆本质上是参照本规定的低速货车。赵持有驾驶证,有驾驶肇事车辆的资格。综上,临湘法院认定某保险公司认为赵某行驶证不符的理由不能成立,无权向赵某追偿,依法驳回临湘某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潇湘晨报记者周玲茹通讯员何伦明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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