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低工资(苏州市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好消息!!!
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
从2017年7月1日起
调整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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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
苏州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
调整方案
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内一类地区的120元同步提高,由原来的1820元/月提高到194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由原来的15.5元/小时调整为17元/小时。
那么,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调整最低工资有什么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注意事项?
让鱼专注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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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富民增收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推动我市高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争当建设“富强美丽”新江苏的排头兵。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苏州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特别是技术工人日益增长的需求,缓解就业缺口,提升我市劳动就业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技术创新人才。
第三,温馨提示
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另行支付:
第一,加班费;
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
三是职工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待遇。
对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当按小时支付,不得低于我市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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