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管局官网(房屋抵押状态网上查询)

记者王黄

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已贴出《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6月15日起,除开发企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老旧小区和未网签的历史遗留项目外,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转移登记(含抵押登记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济南市房管局官网(房屋抵押状态网上查询)商品房新房产证怎么办?

三种方式都可以。别忘了网上预约。

《通知》提到,目前,济南新建商品房认证已完全具备全程网上管理的条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系统。

目前,市民可以选择在线申请,即通过手机app或网站申请,然后邮寄到家中。也可以选择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或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找人代办。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三种办证方式都为公众提供了便利。相比较而言,足不出户上网是最便捷的方式,既能省去市民跑腿,又能减少大厅人流量。

根据通知,2022年6月15日起,济南市所有新建商品房(含同步抵押登记的业务)转让登记,除开发企业未办理转让登记预验收的老旧小区、未网签的历史遗留项目外,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记者注意到,线上申请并不是不能去线下窗口办证,而是在选择办证之前,要先在手机或网站上提交申请供选择。通过网上申请,引导更多购房者直接网上申请,减少跑腿。

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1)采购商在线提交注册申请。

新建商品房购房人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zwfw.jinan.gov.cn/col/col81163/index.html)网站或下载手机App软件“爱山泉城办”,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生活-房产服务-一键办理区-新建商品房交易,点击需要认证的房屋,提交认证申请。

(二)自主选择网上或窗口购买。

1.购房人提交办证申请并进入办理页面后,选择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办理的,可在选择相应房屋指定申请内容后,点击“一键办理区”中的“柜台办理”按钮,提交相关申请。系统会自动返回识别代码,购房人凭识别代码到济南市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2.买家可以选择继续在线处理。房屋信息处理清楚后,他们可以继续录入办税信息,根据系统提示的信息完成网上缴税,并选择免费邮寄证书、领取电子证照等。完成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线上的“不露面”。

3.如代理人受他人委托,购买人可自行提交网上许可申请。代理人持委托书到窗口办理后续业务时,无需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未提交网上办证申请的,经办人应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对于没有提前申请网上注册的买家

现场指导完成在线申请。

济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需要显示易拉宝、电子屏、透明纸等。,以便人们可以直观地了解政策并查看操作说明。

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引导员,在服务台或取号处对群众进行疏导和引导。对于未提前网上注册的购房者,引导其用手机下载App软件,提前完成网上申请后再排队取号。

购房者在等待窗口叫号时,尽可能引导其通过手机App软件的“一键办理”功能完成网上缴税和房贷确认,无需窗口人工受理。

根据条件,各大厅可设立新建商品房专区或窗口,为购房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大堂应提供免费WIFI,方便人们上网。对于不具备使用智能手机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由导游帮助他们通过大厅的电脑提交网上申请,也可以由专门的窗口直接受理业务。

同时,《通知》还要求该厅加强新建商品房的验收和审核保障。大厅要增加新建商品房网上业务窗口和审核人员配备,提高网上业务办理效率,严格实行办结“分钟制”。

开发企业不得对购房人办证设置障碍。

不要误导购买者选择代理机构。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配合和引导购房人网上申请。

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购房人申请认定,在项目认定时及时提交转移登记预申请,同时协调贷款银行及时录入抵押登记申请,为购房人自行申请认定提供条件,不得为购房人自行申请认定设置障碍。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企业应当做好购房人的引导工作,正确向购房人传递不动产登记政策,积极引导购房人提前完成网上登记,引导购房人通过网上或窗口方式自行办证,不得误导购房人选择代理机构。

针对这一新规,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杜建刚将于6月17日(周五)晚七点做客《齐鲁问房》节目,为您解读《黄杰问房》,解答您关于办证的疑问。欢迎观看并留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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