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北京条约(俄罗斯愿意归还中国领土150万)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纪念《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1年7月16日签署)签署2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条约精神,落实条约内容,推动新时期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向高水平发展,发表以下声明:

一个

将中俄关系的历史经验与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相结合,成为21世纪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长期稳定发展的纲领性和基础性文件。

在条约指导下,中俄构建了符合两国根本利益和两国人民愿望的新型国际关系,为推动国际秩序多极化、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年来,中俄合作的快速全面发展表明,该条约成功经受住了国际形势空演变的考验。

目前,世纪疫情加剧全球博弈。条约内容没有过时,而是增添了新的内涵,继续为中俄关系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俄两国元首高度评价该条约的历史和现实价值,同意根据条约第25条予以延长。

中俄关系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特点是成熟、建设性和可持续性。以促进两国发展繁荣和人民福祉为宗旨,树立了国与国之间和谐共处、互利合作的典范。

俄罗斯需要一个繁荣稳定的中国,中国需要一个强大成功的俄罗斯。中俄视对方为优先伙伴,将根据条约进一步深化在政治、安全、军事、经贸、人文、国际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两国将在新时期继续发展互助、深度融合、开拓创新、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俄关系建立在平等相待、高度互信、遵守国际法、维护彼此核心利益和相互支持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基础上。中俄关系不是类似冷战时期的军事政治同盟,而是超越这种国与国关系模式的新型国际关系,不寻求权宜之计,没有意识形态色彩,综合考虑彼此利益,互不干涉内政,具有独立价值,不针对第三国。

中国和俄罗斯已经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彼此之间没有领土要求。双方决心使共同边界成为永久和平和世代友好的纽带,并将其视为双边关系的基石。

根据条约第十条,双方将继续保持密切的高层交往,这是推动两国关系全面发展的最重要途径。

元首外交在推动双边战略合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双方将继续开展元首互访、多边场合会晤及其他形式的交流。双方将继续完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副总理级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和各种地方合作机制在扩大双边务实和人文合作中的重要协调作用。继续两国最高立法机构领导人之间的交流,议会合作委员会之间的交流和对话,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友好小组之间的对口交流。继续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之间的直接对话,就两国元首交往和落实两国元首商定事项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和联系。通过战略安全磋商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会议,我们将在维护全球、地区和国家安全以及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威胁方面保持积极的协调与合作。

根据《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条约》第七条的原则,本着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精神,我们将开展不针对第三国的军事和军事技术合作。双方恪守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共识,在上海合作组织、东盟防长扩大会议等多边框架下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

双方愿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定期举行两军领导人会晤,扩大联合演习次数和规模,加强两国战区和军兵种交流,完善军事合作法律基础,扩大军事教育领域合作。

中俄经济合作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有助于增进两国人民的福祉。双方积极评价近年来两国务实合作取得的成果,愿根据条约第16条和第17条稳步扩大合作规模,确保合作真正具有战略性。双方愿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优先考虑彼此的利益,并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有针对性地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为此,双方同意实施以下任务:

-增加双边贸易额,包括发展长期投资合作和为商业实体实施投资项目提供支持,创造稳定的商业环境,加强反垄断和竞争政策合作,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战略和全面能源合作。履行已有合作协议,就碳氢化合物供应和加工、和平利用核能及其他能源领域合作达成新的重要共识。

——深化金融领域的互信与合作,支持在双边贸易、投资和信贷中扩大本币计价和结算,促进商业主体间结算渠道的畅通,鼓励两国投资者和发行者进入彼此的资本市场。

——加强工业、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空等领域合作。

——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支持基础科学和高技术领域互利合作,促进人才双向流动,拓展创新合作。

——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推动两国农业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促进农产品相互市场准入,推动农业生产投资合作。

——加快后疫情时期交通运输恢复,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解决跨境和过境运输问题,促进中俄运输便利化发展。建设和改造两国边境口岸和跨境交通基础设施,深化包括通关便利化在内的海关合作,确保国际贸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加强在河流边界领域的合作。

——在互利互惠和尊重沿线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利用北方海道加强合作,促进北极可持续发展。

——深化两国地方交流。

双方重申落实中俄元首达成的“一带一路”倡议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并行协调发展的共识。双方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对确保整个欧亚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文交流对加深相互了解、传承两国人民睦邻友好传统具有重要作用。双方将继续高度重视人文领域的广泛交流。

为此,双方同意实施以下任务:

——扩大两国教育、学术和大学交流,鼓励在华俄语教学和在俄汉语教学。

——深化文化交流与合作,发挥文化中心、友好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两国艺术团体、剧院、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机构之间的合作。就宗教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利用进行对话。高度重视军事纪念设施问题,巩固该领域合作的法律基础。

——视疫情情况,促进两国旅游业安全、健康、有序恢复和协调发展,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深化两国在档案领域的合作。

——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扩大为两国人民建立防疫支持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在传染病预警和应对、药物、诊断试剂和疫苗研发等领域。

——加强体育领域的互利合作。在国际上反对体育问题政治化。中国将支持举办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

——推进生态环境各领域合作,就污染防治、跨界环境灾害应急联络、跨界水质合理利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跨界保护区、固体废物管理等问题开展合作。扩大在联合国、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

——加强媒体政策沟通,推动电视节目互播,拓展平面媒体、电子媒体和新媒体合作。

——继续实施两国古典和现代文学作品翻译和发行等出版领域的合作项目。

——推动两国智库广泛深入的交流、对话和合作研究。

——加强中俄青年友好交流,支持青年企业家交流。

世界正在经历一个动荡变革的时期,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人类在国际事务中面临的治理、信任、发展与和平的赤字正在增加,实现普遍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个别国家主张大国竞争和对抗,信奉零和博弈,国际关系中的权力因素在上升。一些国家以意识形态划线,粗暴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动辄实施单边制裁,动摇了包括军控领域在内的国际关系体系的法律基础,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解决国际冲突和问题的进程变得更加复杂。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中俄周边国家和周边地区。

中国和俄罗斯都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民主的国际秩序。因此,双方需要加强外交政策协调,维护在国际舞台上的共同利益,保持国际和地区力量的平衡。世界越动荡,中俄越有必要加强战略协作。

双方将继续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平等互利、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及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反对违背国际法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双方反对通过“搞小圈子”窃取公认的符合国际法的安排和机制,反对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以替代方案解决国际问题,反对在多边机构中搞政治对抗。

双方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给世界经济、社会和政治进程以及整个国际关系体系带来了深远影响。建议双方国家搁置分歧,展现真正的人道主义,同舟共济,加强合作,反对利用疫情问题谋求地缘政治利益。双方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抗击流行病方面发挥核心协调作用。

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俄罗斯首次提出的联合国安理会五常峰会倡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应该被用来促进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的联合国五个创始成员国领导人之间的重要直接对话,以讨论多边合作的原则和全人类面临的最严重问题的解决办法。

俄罗斯积极评价中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有利于加强国际社会团结,应对共同挑战。中方积极评价俄罗斯推动建设公正的多极国际关系体系的努力。双方认为,上述主张有利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全人类的进步与繁荣。

双方坚决呼吁所有国家和相关多边机制放弃“长臂管辖”等阻碍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充分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对平民造成人道主义后果的单方面强制措施。

双方愿继续共同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平等对待和系统促进各类人权,反对将国际人权议程政治化、“双重标准”政策和利用人权作为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工具。

双方认为,核武器国家对维护国际安全和全球战略稳定负有特殊责任,应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现有关切,增进互信,巩固共同安全,避免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军事对抗的误解和战略误判。核战争打不赢,也不会打,更不应该打。考虑到核升级的风险,应尽一切努力避免任何核武器国家之间的任何军事冲突。

中俄重申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承诺,并将继续共同努力维护和加强该条约,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双方指出,美国退出军控领域一系列重要国际协议对国际和地区安全与稳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双方对美国推进全球反导计划、在全球部署反导系统、加强能够执行战略任务的尖端非核武器力量表示关切。美国的上述行为损害了国际和地区安全以及全球战略稳定。

双方强调,美国退出《中程核力量条约》后,加快研发陆基中短程导弹,寻求在亚太和欧洲部署,加剧了紧张和不信任,增加了国际和地区安全风险,削弱了国际军控和防扩散体系,破坏了全球战略稳定。敦促中国、俄罗斯、美国及有关国家保持克制,积极回应俄罗斯暂停部署陆基中短程导弹的倡议。双方将保持密切对话,协调立场。

双方反对个别西方国家将外国空变成军事冲突地区的行动,重申将尽一切努力防止外国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避免外国空成为军事舞台,确保空间活动的安全发展,和平利用外国空。双方重申,应在“中俄防止对外物体放置武器、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的基础上,谈判缔结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为防止对外物体进行军备竞赛和放置武器提供可靠保障。呼吁各国特别是航天国家作出“不首先在空外部署武器”的政治承诺。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和平利用外国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双方重申恪守《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目标和任务,呼吁所有缔约国本着协商一致的精神,仅在《公约》规定的机制框架内,通过定期磋商与合作解决执行《公约》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

双方强调,《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和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作为国际安全体系的支柱之一具有重要意义,支持遵守和巩固该公约,包括就该公约缔结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有效核查机制的议定书,呼吁各方不要阻挠上述议定书的谈判, 增加其国内和国际生物军事化活动的透明度,并呼吁所有缔约方通过积极协商和相互合作解决在执行《公约》中遇到的问题。

双方强调,应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等框架内就《禁止生物和化学恐怖主义国际公约》进行多边谈判。,以应对生物和化学恐怖主义带来的威胁。

双方一致认为,多边防扩散和出口管制合作不应针对个别国家,不应阻碍合法的国际经济和科学合作。双方将坚决反对在该领域采取歧视性政策或利用出口管制工具进行政治施压或制裁。

双方重申,将巩固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继续基于防止信息冲突空和鼓励和平利用信息技术的原则,推动建设全球国际信息安全体系。有鉴于此,双方强调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适用于信息空,但还应就如何结合信息技术的特点适用国际法达成共识。支持联合国制定新的网络间国家行为准则空,重申联合国在应对国际信息安全威胁方面的关键作用。

双方强调,由俄罗斯倡议、中国积极支持的2021年至2025年新的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工作组应在联合国指导下不间断进行政策连续性谈判。

中俄将坚定支持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4/247号和第75/282号决议设立的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尽早谈判达成一项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全面公约,并倡导各方建设性参与谈判。

双方强调在国际互联网治理问题上持相同立场,包括确保各国平等参与治理,增强各国在这一进程中的作用,维护国内互联网治理的主权。他们同意应加强国际电信联盟的作用,该组织的领导机构应由两国代表组成。

俄罗斯支持中国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双方愿继续在上述开放工作组框架内,共同制定可行措施,以应对国际信息安全(包括数据安全)领域的威胁。

双方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促进信息网络发展的联合声明空(2016年6月25日签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合作维护国际信息安全的协定》(2015年5月8日签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

双方将继续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相互支持,反对反恐“双重标准”政策,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传播、人员招募和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转移渗透、切断恐怖组织物质和资金来源、打击煽动恐怖行为、侦破恐怖犯罪等领域加强合作。

双方将继续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协调行动,确保世贸组织高效平稳运行。

双方将继续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

双方呼吁地区力量团结起来,在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原则基础上,在亚太地区建立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体系,开展真正建设性和非对抗的合作,寻求地区发展的有效道路。

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加强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中国、俄罗斯、印度和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的作用,提升其在建立更具代表性和公正的国际秩序进程中的责任和影响力,以维护平等、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

双方将恪守条约的精神和原则,遵循世代友好、合作共赢的理念发展两国关系。双方主张国际社会维护和发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和自由的共同价值观,共同进步。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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