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查询余额(手机交电费)
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杜慧实习生朱一凡)
最近,雨花区丽水清苑小区底层租户马女士一直失眠。6月12日,她租住的店铺电表被雷电损坏。物业拆下电表后,她不仅要交880元的改签费,电表余额也会清零。房东和租客对此表示反对,多次协调未果。两个月来,马女士被迫“无电经营”,导致生意受损。绝望之下,她打电话向本报求助。
马女士在丽水清源社区经营一家从事小儿推拿服务的店铺。“我在这里租房子已经两年多了。按照约定,我每半年向房东支付房费,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费和物业费。之前我们都相处的很好,但是谁能想到会遇到这种担心呢?”8月18日,坐在20多平米的黑漆漆的店里,马女士欲哭无泪。
马女士告诉记者,6月12日中午,马女士到店时发现自己的店铺停电,询问得知是小区物业把店铺电表拿走了。“物业给我的解释是,当天上午,周边商铺都反映商铺没电了。物业挨家挨户打听,发现我家店铺的电表烧了。猜测是前天晚上下雨雷击造成的,所以把电表拿走了。更换新电表要交880元。”得知这一情况后,马女士赶紧联系了房东。
但是,楼主不愿意出换表费。“第一,房东怀疑物业没有马上通知他,所以私自脱表。二是他认为换表费用太贵。况且计价器是不可抗力损坏的,也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凭什么要他出钱?”房东的态度使事情陷入僵局。
事后,马女士称房东与物业协商未果。后来她希望小区物业能帮忙查一下电表余额,减少她的损失,但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电表余额清零,他们也无能为力。“我估计电表里至少还有五六十度电。清零不就意味着我又要交电费了吗?”这无疑加大了马女士的损失。
为此,马女士也就此事咨询了国家电网。接线人员回复,如果电表属于供电公司,如果电表因不可抗力损坏,他们会给用户免费更换,用户电费余额不清零。经查询,该电表不属于供电公司。
为了尽快用上电,马女士和房东多次协商。“我提出付一半的换表费。8月初,楼主也同意了。他态度很好,说会尽快处理。但是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事情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每天都在黑暗中操作。你说,这电表烧了,谁来出钱换?”8月18日,记者拨打马女士提供的房东电话,显示为空。
当天下午,丽水清苑小区物业负责人姚经理回复记者称,事发当天,他们接到马女士反映,他们商铺没电,物业派人检查,商铺电表被雷击烧坏,所以他们拿的是马女士面前的电表,并非马女士所说的私装电表。至于880元的换表费,姚经理解释是电子遥控表。“厂家可以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现在过了保修期,用户要承担费用。880元不仅包括计价器费,还包括系统控制费。”关于马女士重置计价器底座一事,他说是雷击损坏计价器造成的。当天,经过记者的协调,姚经理表示可以再次与房东和租客协商,考虑适当降低换表费。同时根据马女士之前的缴费记录,计算了计价器基数,结算了余额。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慧敏认为,一般来说,如果商铺电表产权属于个人而非供电公司,一旦损坏,应由产权人承担费用。就马女士的情况而言,她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电表损坏的费用不应由马女士承担。至于电费余额,作为财产,应该入账并退还。因此,建议三方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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