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规范(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南都记者何盛婷7月6日,广东省司法厅向首批4名港澳律师颁发了《律师证》(粤港澳大湾区),分别是香港律师何均瑶和澳门律师匡、程、3人。这四名律师成为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执业的港澳律师。

广东将为港澳律师在内地九城市执业做哪些准备?杜南记者获悉,在2022年广东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简汝谦提出了关于筹备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提案。对于这一建议,广东省司法厅近日给予了答复,表示将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得去、留得住,在内地顺利展。

为港澳律师执业提供制度保障

广东省司法厅表示,在粤港澳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律师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律师的专业优势,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法律执业者在粤港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并从事律师职业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决定,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在制度安排上,根据国务院《试点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试点办法》分工方案,明确了广东省有关部门在考试组织、培训考核、申请执业、执业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跨境执业便利、宣传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在充分征求港澳有关部门和机构以及港澳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对执业条件、程序、业务范围、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等9个内地城市执业和维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考试组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根据司法部部署,省司法厅积极参加司法部、香港中联办、香港律政司主办的宣传会,做好相关执业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指导深圳、珠海两地顺利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省律协对通过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港澳律师进行集中培训和网上考核,切实帮助他们加快熟悉内地法律制度和法律执业技能。

此外,广东政法单位为港澳律师在内地展业提供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省司法厅及时梳理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服务指南、申请表、服务窗口、联系方式,以有效方式告知拟申请在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执业的港澳律师,解答港澳律师反映的集中培训、考试、执业等问题。

省公安厅推出多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举措,在出入境管理服务、车辆驾驶管理等交通服务、居住证等证件办理等方面,为包括港澳律师在内的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和服务。广东各级法院支持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许可证的港澳律师依法在内地开展业务活动,通过邀请港澳律师到内地法院讲学、参加法院案例论坛等方式,加强与港澳律师的沟通。

加强实践应用的服务保障。

省司法厅在回复中提到,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从畅通查询渠道、加强信息和业务交流、加大执业指引和服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四个方面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得去、留得住,在内地顺利展。

据了解,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服务保障工作,指导相关地市制作公开服务指南、服务窗口、服务电话和工作人员,方便港澳律师申请执业。

省公安厅将在大湾区九市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咨询和投诉,并积极为其提供咨询和帮助。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作用,为港澳律师提供更加完善的诉讼服务。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将通过现有统一检察服务中心的现场窗口和12309热线,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搭建方便、快捷、高效的沟通渠道。

同时,省司法厅将及时收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遇到的问题,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的作用,适时举办网上推介会,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介绍内地的相关要求和制度。省法院将继续聘请港澳律师担任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法院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邀请港澳律师定期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等。,进一步加强港澳律师参与内地司法活动。

在执业指引方面,省法院将加强广东法院网建设,进一步规范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网、案件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以方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熟悉内地的诉讼程序。重点筛选关于内地与港澳诉讼规则衔接的案例,为港澳律师提供更详细的参考。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检察机关将根据需要,在官网开设涉港澳案件专页专栏。公安机关将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居住证申领服务工作,争取在出入境证件网上申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办理等方面推出更多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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