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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处方药,在偏远地方根本买不到,只能在网上买。网上买不到,病人急需,怎么办?”

5095(96196)"新华社记者胡摄家住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宋恩平是一名重症肌无力患者。为了控制病情,她需要每天服用一种名为溴吡酯片的口服药物。因为这种病比较少见,很多地方的药店都不卖这种药。宋恩平最便捷的购药渠道是网上药店。

“网上销售处方药”让宋恩平真正体验到了方便和便宜。现在“家里吃药多年的家人朋友一般都在网上买”。这几年,“网上处方药”的争议让她有些担心。最近,她的心已经定了。

经过几年的博弈,时隔18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终于确立——在中国,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第三方平台买卖处方药。随着上位法的修改,“网售处方药”的争议可以翻盘了。

一些生活在非一线城市甚至偏远地区的患者也很关注《药品管理法》的修订。

宋恩平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宋恩平在医院确诊自己患有重症肌无力。一旦患上这种疾病,大部分患者需要终身服用一种名为溴吡胺的药物来维持身体机能。在呼和浩特一家医院,医生给她开了处方,让她去药店买溴吡丙胺。

那是她第一次听说这种药。宋恩平清楚地记得,零售药店的价格是90元一瓶。

为进一步检查诊断,宋恩平再次前往北京协和医院。协和医院的医生为她做了同样的诊断,开了同样的处方——溴嘧啶。但在北京协和医院,一瓶同样的药价格只要33元。

“我当时有点迷茫,”宋恩平回忆起看到账单的感觉。“都说北京看病贵,但好像不总是这样”。后来,宋恩平去协和医院附近的药店咨询,“比医院贵十块钱左右”。她在北京准备了足够的药品,回到呼和浩特。

目前国内只有一家溴铋明生产企业。前几年,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问题,国内出现了溴吡丙胺的大量短缺,很多患者再也无法从家附近的药店买到药品。即使有药品,很多医院也采取了门诊限购的措施,优先保证住院患者的用药。在网上,一瓶溴吡丙胺的价格甚至涨到了上千元。

在许多省份,溴贝司明被列入短缺药品清单。经历了缺货风波,线下药店和医院的运营配送体系面临重新洗牌。宋恩平的用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互联网平台。

最近她给药店打电话,溴吡酯的药片还是没货。但即使有,宋恩平也不会去药店买,因为药店一瓶溴吡胺的价格已经到了116-126元,而在网上药店,这种药的价格是46-55元一瓶,差别很大。

与大城市居民相比,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患者对网上处方药的需求更大。某大型医药电商负责人曾在一次研讨会上透露,从平台的搜索数据来看,60%的药品搜索需求来自于3456线城市。这说明下沉市场的用户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在网上卖药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通过集中供应,缩短流通环节,甚至实现药品配送到患者手中。

在广东,重症肌无力患者程也更愿意通过互联网购买药品。在广州的医院里,患者可以拿到溴匹明片,但每次看病只能给一瓶。价格是56元,但是每个处方都要挂号,一个尺码的价格是100元。如果只是为了进补,不需要任何其他复查,医院配一瓶药的费用相当于156元。

程在网上药店买药,不仅数量不限,而且更便宜。每瓶49元还可以享受包邮,药品可以直接送货上门。她也成了网上处方药的绝对粉丝。

患者已经意识到购买药品的便利,但作为政策制定者,挑战也在前面。在此之前,国人对网售处方药是否应该“解禁”的讨论至少持续了五年。

早在2014年5月,原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征求意见稿,处方药是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的。这是药监部门首次就放开网售处方药征求意见。

而在此前一年,互联网卖药行业也迎来了“短暂的春天”。2013年,原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河北颜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0”平台、纽诗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平台开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零售,为期一年。

但在试点过程中,第三方平台和实体药店职责不清、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逐渐暴露。官员们认为,这种情况“威胁到消费者的利益和用药安全”。2016年8月,暂停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零售试点工作。

之后,2017年11月,原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2月,再次发布《网络售药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后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处方药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可以看出,几年之后,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还是有所保留的,暂时不打算放开。

但短短几个月后,转折点又出现了。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允许医生在掌握患者病历后,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进行网上处方。这让互联网药企看到了曙光:开辟网上处方药成为可能。

对于药品监管部门多次修改《征求意见稿》,但相关规定一直没有正式出台。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执行顾问康震曾对南都记者表示,这反映出政府部门压力巨大,仍然面临着是放开还是收紧网上处方药流通的两难选择。“国家有放开的意图,但实现网上处方药流通涉及多方利益平衡和新商业模式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2018年10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这部我国药品监管的根本法面临新的修改,但初稿的“修改”变化不大,不涉及网上销售处方药的问题。

2019年1月,网上流传的一份文件再次引发热议。

文件显示,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其中对处方药网络销售的要求是:“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处方信息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条件,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电子化登记。"

到4月底,《药品管理法》一审的“修订草案”变成了二审的“修订草案”。一字之差,意味着《药品管理法》不会是小修小补,而是系统性、结构性的“大修”。“大修”是指药品管理法将重新公布法律文本,以取代原有的法律文本。

随着《药品管理法》的大修,网上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势必会在新版法律中被提及。然而,在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过程中,网售处方药经历了一波三折。

4月新亮相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新增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业内一片哗然,普遍解读法律将禁止网售处方药,医药电商将经历“生死劫”。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直言,不应该一刀切禁止。

“通过这个条款可以发现,立法者其实很纠结”,赵鹏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表示,该条款禁止使用“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增加了一项限制——处方药直销。

“是整体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还是某种模式禁止销售处方药?”赵鹏认为,从文章内容来看,很难解读为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因为规定很明确,只是不允许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这意味着上市许可方和药企可以通过自建网络平台销售处方药。

“如果这篇文章解读不当,会对互联网售药产生影响。”NPC常委江小涓说。她还表示,该条款中“直接”一词含义不明确,建议改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在未持有处方的情况下,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也认为,通过网络购买药品的现象非常普遍,所以网上销售不应该完全禁止,可以改为“处方药应当凭处方销售”。

随后的四个月,网络上关于处方药的媒体报道层出不穷。

6月底,人民网记者对20家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网上药店和第三方平台进行了调查,其中有17家可以购买处方药,包括知名的360健康、平安好医生、丁当快药、丁香医生等多家平台。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用宠物狗的照片作为处方,在丁香医生、健科、平安好医生、药房网商城五家医院通过审核,最终成功下单。

8月初,新华社记者也曾刊发报道,发现用户在一些app中,不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也能买到处方药;有的app对处方药搞“满减促销”,鼓励消费者多买;买药APP的“在线医生”和“患者”随意提供用药指导……在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通过APP买药也存在很多需要整改和规范的问题。

整个2019年夏天,关于网上售药的各种研讨会也在陆续召开,有关方面在立法的关键点上大下功夫。

直到8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委员们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关于药品经营的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国家特殊管理的其他药品。”

这意味着除了上面列出的处方药也可以在网上销售。“网上处方药”的法律地位由此确立。

国家医药产品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也表示,在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采取了包容审慎的态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上述条例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网络销售药品作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的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给空留下了实践探索的空间。

宋恩平第一次在网上买药之前就把处方上传了,之后就不用再上传了。买完药,她有一次接到一个电话。网上药店的工作人员跟她核对了药品的名称和数量,问她以前有没有用过,告诉她服药期间不能吃什么,注意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有如何处理。

线下实体药店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强大的执业药师团队做支撑。以北京为例,5000家零售药店有6000名执业药师,也就是说不能保证每家药店至少有2名专职执业药师,一个执业药师也不能常年呆着。有些药店实际上会遇到现场没有执业药师的问题。

爱多药房总经理焦宝元认为,“处方药零售不仅带来了处方药的变化,实际上是通过网上药店完成了以前在医院不可能完成的药房服务。”他说,网上销售处方药不能仅仅看作是一种商业模式,它背后带来的是一种服务,是药房服务和健康管理能不能做好。

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表示,新规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线上线下要一致”,网络销售的主体必须是最先获得许可的实体企业。“也就是说,线下要有许可证,才能在网上卖药。”她说。

网上处方药销售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能否基于真实处方保证处方药的销售。“考虑到网上销售的特殊性,对网上销售的处方药有更严格的要求。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与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要共享,主要是保证处方的真实来源,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陆沛说道。

某医药连锁企业负责人表示,实现网上处方流通的关键是建立统一的处方流通平台,保证药店受理处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医生春雨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行业可以实现线上处方,“但需要相关配套设施逐步建设。”

广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处方流通平台尚未搭建,电子处方的流通、使用、保存等管理政策尚未制定,互联网公司和网民很难获得电子处方。

其他关键问题包括能否保证配送系统符合规范,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特殊药品如保温,其配送和储存系统符合规范;未来,个人数据的保护和网络安全将成为处方药放开后的重要问题。

据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相关规定。“通过这些规定,希望能严格监管网上售药,没有各方的后顾之忧。”刘沛说。

采写:南都记者吴斌

(为保护患者隐私,宋恩平、程、等。文中出现的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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