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书加盟(美途照片书)

来源:广州日报

2020年8月

歌手周杰伦提出申诉。

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原因是厦门的一家网络名人餐厅。

侵犯了姓名权和肖像权

这家餐馆的

装饰、菜肴、背景音乐

都是和周杰伦有关的元素。

所以有些粉丝认为

这家店是周杰伦开的。

但是—

周杰伦说。

这个有很多粉丝打卡的网上名人店。

没有他的授权。

照片书加盟(美途照片书)周杰伦认为

作为知名公众人物,周杰伦的肖像和名字具有显著的商业利益和精神利益。厦门某公司未经周杰伦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肆意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增加了其虚假商业宣传的风险和社会道德责任,对周杰伦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被告辩称,厦门某公司

1.2019年1月14日前,厦门某公司已获得周杰伦授权,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取得了周杰伦肖像和姓名的使用权,不存在侵权行为。

二。在知道周杰伦取消授权后,积极履行删除周杰伦肖像、姓名等内容的义务。周杰伦的代理律师提出4张照片未经处理,但厦门某公司认为这4张照片只是文字图片,没有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没有侵犯周杰伦,不需要处理。

最近几天

厦门海沧法院

宣布了案件的审理结果。

厦门某公司侵权事实的认定

一个

2018年4月10日前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不构成侵权。

根据授权证书、终止授权函、特许经营协议等证据,可以认定周杰伦授权“J英雄中华料理”餐厅在其内部装修设计和对外营销推广中使用周杰伦肖像和姓名的期限至2018年4月10日。

周杰伦声称上述授权是通过欺骗手段出具的,但他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而且这一主张在周杰伦随后的取消授权、发“律师函”、举报违规、督促整改等阶段从未提及,而是反复认可授权,故法院不予采纳。

2

2018年4月10日之后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构成侵权。

周杰伦在2018年3月21日明确取消了对其肖像和姓名的授权。

据查明的事实,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J英雄中华料理”餐厅的外墙、广告牌、导台菜单、餐桌用具、菜单、餐厅墙面、橱柜、装修、大屏幕、菜单上使用了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厦门某公司仍在大众点评官方账号上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上述行为已经实施。

法院判决

一个

厦门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大众点评官方账号中删除周杰伦的肖像及姓名;

2

厦门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厦门日报、J大侠中餐厅(厦门店)、大众点评官方账号刊登道歉声明,为期7天;

厦门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周杰伦22万元;

驳回周杰伦的其他说法。

一审判决后

厦门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

此前,知名歌手兼演员王力宏发现,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该公司的饮茶项目和Tik Tok官方账户上使用了他的肖像和名字进行广告宣传。上诉法院后,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赔偿王力宏经济损失50万元。(点击查看报道:王力宏,赢了!)

照片书加盟(美途照片书)名人的肖像和名字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在对明星进行授权时,要注意明确授权主体的界定,后续的授权或认可更要注意识别使用其肖像或姓名的主体是否符合其真实意思,避免盲目扩大其姓名或肖像的合法使用范围,从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商家来说,在加盟明星品牌餐厅时,要特别注意查看加盟店是否拥有明星肖像和姓名的合法使用权,以及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免后续发生纠纷。授权到期后,应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及时消除使用痕迹。一方面要避免因侵权而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我们也有义务积极维护合法、公平、正当的市场经营环境,禁止不当利用明星效应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广州日报此前报道。

林广州日报新华都市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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