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务系统(长安大学信息门户本科教务系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清单并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2015〕4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书办〔2015〕6号)的文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办〔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xi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2015年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由六个部分组成:信息公开概述、主动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与依申请不公开、信息公开评议、因信息公开产生的报告及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披露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是“一章八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2015年,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为保证学校信息公开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领导,学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宣传部、监察室、学生处、保卫处、工会、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国际事务处、后管理处、招生办、雁塔办事处、附属外国语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由
为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有效开展,学校制定了《Xi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确立了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制定了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为信息公开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清单中规定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了责任单位,确保清单中的事项落到实处。
二。主动披露信息
1.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
2015年,根据《Xi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细则》,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校园网主页、各部门主页、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网络形式,以及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形式,教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处级干部会议、群众座谈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介绍会、离退休老同志情况介绍会等会议形式和学校文件、会议纪要、校报等纸质形式,,主动公开告知学校和部门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信息。主要开放平台:http://www.xisu.edu.cn/gaikuang/jianjie.php
(2)学校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和实施方案。主要开放平台:http://222.90.76.146/office/index.asp
(3)招生就业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制度、计划、考试录取规定、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政策、程序、招聘信息、毕业生就业率等。主要开放平台:http://www.xisu.cn:8080/zhaosh/
(4)教学和科研信息。主要包括: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图书收藏、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完成情况等。主要公共平台:http://www.xisu.cn/jwc/, http://www.xisu.cn:8080/kyc/
(5)学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投诉渠道和程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留学人员评选、助学金评选和发放、学杂费减免和贫困生补助、勤工俭学申请和管理规定、学生奖惩办法。主要开放平台:http://xsc.xisu.edu.cn/
(6)干部人事信息。主要包括: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机构和分配改革方案、教师和干部的聘任(聘用)办法和聘任(聘用)结果;职称评定和晋升的条件、方法和结果;选拔毕业生、派遣国内外研究人员和访问者的制度和结果。主要开放平台:http://www.xisu.cn:8080/rsc/
(7)对外合作和信息交流。包括: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体制、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数量等。主要开放平台:http://222.90.76.146/iceo/
(八)资产、财务和收费信息。包括:资产、财务及其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财政资金、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投诉方式。主要开放平台:http://222.90.76.146/cwc/
(9)大宗材料采购信息。主要包括:大宗办公用品、教学设备、药品的采购制度和采购结果。主要开放平台:http://222.90.76.146/sbgl/
(10)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包括:项目设置、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工程结算、财务决算。主要开放平台:http://hqjj.xisu.edu.cn/
(11)突发性重大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开放平台:http://bwc.xisu.edu.cn/
同时,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逐一做好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2.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披露
在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中。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开放平台”和招生就业办公室网站,对博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博士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复试名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拟录取博士考生和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进行了调查。选拔方式、接收方式、资格名单、录取名单、考研、复试和录取投诉渠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审、复试、研究生录取等信息将全程公开。
在本科招生方面。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网站,全程公开本科招生章程、各省、各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各省、各专业本科招生分数线、被保送学生招生简章、被保送学生拟招生名单、艺术(表演专业)考试实施办法、艺术(表演专业)考试分数线、各类本科招生考生投诉渠道等信息。
(2)财务信息的披露
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的要求,学校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2015年,学校通过三种渠道公开财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渠道一:Xi安外国语大学的财务信息通过官网首页的财务信息链接向社会公开。
一是2015年4月30日,“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2015年学校主要工作和目标;2015年收支预算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的简要说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复的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部门综合收支汇总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物价局批准的教育收费;财务资产及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委员会名单及议事规则等资料。
二是2015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部门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部门收支汇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主要包括单位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以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的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此外,除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外,还详细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和数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数量和经费总额等。同时,各单位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
渠道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当年财政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渠道三:校园财务信息公开。每个季度,部门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排名都会在学校部门的邮箱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2015年,学校未收到任何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受理或答复,信息公开不收费。
四。信息披露审查
2015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重要的、意义重大的、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
2015年,学校未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
不及物动词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2011年启动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学校在利用传统会议、纸媒、网站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开通官方微信平台,通过手机及时公开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受到师生的广泛欢迎。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由于学校尚未建立统一的办公OA系统,信息公开渠道分散,导致信息查询方式繁琐,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难以准确统计。二是学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加强,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各教学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学校将以“一章八制”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办公OA系统建设为契机,统一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统计机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对教学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促进学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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