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推广费用(淘宝店铺运营推广)
一、风险描述
在线推广平台(即淘宝联盟)中隐藏着一批淘宝客。淘宝客的目的是赚取丰厚的佣金。他们在淘宝联盟找到卖家发布的产品,进行推广。当一个买家通过淘宝客的推广链接、个人网站、博客或者朋友圈,确认交易后,就可以赚取卖家提供的佣金。这部分佣金由淘宝联盟支付宝从卖家货款中代扣,支付给相应的淘宝客,其中一部分需要作为淘宝联盟的服务费。
卖家一旦开通此项促销服务,店内所有商品默认参与活动,保证提成率5%。卖家还可以对指定商品和指定淘宝客分别设定不同的佣金率(高于5%甚至10%以上)。这部分产生的佣金费用,淘宝不会开具任何发票。
在整个网络交易过程中,淘宝联盟、卖家、淘宝客、买家缺一不可,但卖家无法与淘宝客直接接触,无法获得淘宝客的具体信息。付给淘宝客的佣金拿不到合法有效的凭据,只有支付宝代扣手续费的清单。该电商平台卖家支付给淘宝客的产品推广佣金超标,且因未能取得合法凭据而在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第二,税收政策,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其他企业按照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职工、代理人、代表)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计算限额。”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扣缴义务人限期缴纳税款外,从应缴之日起,每日加收0.5%的滞纳金。
责任,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但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税务风险控制
对于电商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合规管理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关注“销售费用-服务费”或“销售费用-服务费及佣金”科目,或从电子账套中选择“淘宝”、“淘宝客”等相关字样的凭证,再进一步审核记录的原始凭证的合规性。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
2.查看淘宝平台上的“企业支付宝详单”,其中注明“淘宝客”字样,即企业向淘宝客支付的佣金,查看其佣金抵扣、支付比例、佣金率。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不得税前扣除。
3.改善财务管理,促进合规升级,这部分无票知支出问题可以通过宫铃平台的分包服务来解决。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李悦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