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关系的表达)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

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关系的表达)2021年7月25日,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四川成都会见芬兰外长哈维斯托。

王毅表示,芬兰是欧盟重要成员,也是最早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2017年,习近平主席对芬兰进行国事访问,与尼尼斯托总统共同决定建立面向未来的新伙伴关系。这一立场在中国对外关系中独树一帜,充分体现了中芬关系的前瞻性和引领性。我同外长先生就中芬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双方应共同努力,切实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战略共识。

面向未来,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探索不同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中芬建交70多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长足进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事实证明,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价值观念不同的国家可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关键是尊重彼此核心重大利益,通过友好沟通深化战略互信,平等相待,互不强加于人。在过去的70年里,中国和芬兰很好地坚持了这一点,未来应该继续为国际社会树立榜样。

面向未来,我们应该充分激活中芬务实合作的潜力。中方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芬兰发展战略对接,启动中芬联合工作计划中期评估,开展科技创新、循环经济、清洁技术等新兴领域合作。相互扩大开放,为双方投资合作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北京冬奥会合作,密切两国人文交流。

面向未来,我们应该推动中欧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希望芬兰发挥独特优势,与中方共同推进中欧绿色伙伴关系和数字伙伴关系建设,提高中欧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欧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是伙伴而不是对手。任何偏离这一正确判断的政策都不符合中欧人民的根本长远利益。

面向未来,我们应该共同推进全球治理。中方愿同芬方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共同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共同应对全球性疫情、气候变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全球性威胁,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重视芬兰倡导的“赫尔辛基精神”,欢迎芬兰加入中非非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

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关系的表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高悦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