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入职表格)

关于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入职表格不少朋友还不清楚,今天小二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4、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6、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

7、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8、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9、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10、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11、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12、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13、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14、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15、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16、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产假:正常产假是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17、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实行晚育的(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

18、(2)看护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

19、(3)年休假:满一年不满五年者为5天;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7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为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为14天;(4)探亲假:探亲的对象,只限于职工的父母和配偶。

20、探亲的条件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

21、探亲的假期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22、探亲假应与年休假同时安排,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年休假少于法定探亲假的可以补齐。

23、(5)婚假:正常婚假是3天,晚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岁初婚)增加婚假10天。

24、(6)丧假:丧假是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25、直系亲属特指父母、配偶和子女。

26、丧假为3天以内。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李楠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