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今起施行

慈善法今起施行

慈善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的法律。以下是精心整理的慈善法今起施行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慈善法今起施行

“使用国管公积金购买北京二手房零材料办理、‘双排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9月起,又有一系列新规走进我们的生活。

证明开具新规:告别20项“奇葩”证明

***等12个部门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意见》规定了20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证明: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分、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

公积金提取手续大瘦身:可减少80%材料量

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此外,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以办理业务。

互联网广告出新规:搜索广告再遭限定

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生效。

《办法》明确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也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旅游局公布新规:老年游客出行有保障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从9月1日起实施。

《规范》要求,旅行社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团;包机、包船、旅游专列、百人以上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老人出游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2小时。

车辆管理更严格:“双排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施行。

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流动人员医保转接有规程可依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于9月1日起实行。

根据《规程》,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参保人需要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从转出到转入需45个工作日。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餐饮娱乐业降幅超一半

国家***、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首部《慈善法》出台:慈善组织税收有优惠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正式施行。

《慈善法》共12章112条,涉及慈善组织的申请登记、监督检查和个人发布求助等问题。其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要参与主体,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明确了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要实行更特殊的优惠;允许企业捐赠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

***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等进行了明确解释。同时强调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新规关注】慈善法于9月1日起施行:慈善组织账目须公开透明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近来“诈捐”“骗捐”等字眼屡见报端,透支公众对公益慈善的信任。作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历经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今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慈善法,该法不但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同时对于个人公开募捐、捐赠人悔捐、单位强行摊派募捐等行为做出了严格的法律约束。

慈善组织必须公开晒账,捐赠人诺而不捐或被起诉。

挪用善款、骗捐诈捐、信息不透明……近年来,一些慈善领域的不规范行为广受诟病。但从今天起,慈善组织的资金去向再也不能是一笔“糊涂账”,而是要每年向公众“晒账”。而近年来社会上诈捐、悔捐现象也是频繁出现,今后,这种只是嘴上说说却没有落到实处的行为可能会被起诉。

以往,因为缺少法律约束,网络募捐一直游离在公众监督之外。但是此次施行的新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今年初,一条知乎大V“童瑶”利用网络账号骗取网友数十万元捐款的新闻引爆舆论,个人募捐是否应当被叫停话题引发广泛讨论。新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摊派募捐将被国家重罚,企业募捐将享受优惠。

用人单位强行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善款”,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定不同的募捐“标准”。今日起,这些强行摊派的募捐行为将被明令禁止,违令者还将面临巨额罚款。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企业与其他组织捐赠,新法中还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同样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朋友圈募捐是否合法呢?

《慈善法》规范了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的登记,明确“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取得相应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要注意的是,个人在微信朋友圈或网络发起的求助、募捐信息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慈善法》调整的慈善活动。

落地实施广西将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为贯彻执行我国首部《慈善法》,广西民政部门将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福利类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通过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帮助;创新慈善募捐载体,运用互联网新型手段,积极引导居民、企业通过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作用。

慈善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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