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5月份,为防控疫情,北京的餐馆暂停送餐,餐馆经营产生的收入转向网络订餐平台。有消费者反映,在点外卖时,频繁收到很多商家的“好评返现”卡,声称只要给好评就能收到2-3元现金红包。《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多家“奖励返现”店铺在网络订餐平台榜单中排名第一,有店铺称“奖励返现”活动几年前就存在,但网络订餐平台称一直禁止商家要求好评。如果情况属实,将对商家进行休息或下架平台的处罚。在网络投诉平台上,“优惠返现”乱象成为投诉热点,投诉多是关于各大电商平台和网络订餐平台。

卖出去,好评。3天收了4个红包。

5月24日,家住北京丰台的李明(化名)讲述了自己近几天在外卖时频繁收到“优惠返现”红包的经历。

“5月21日,我在网上订餐平台订了如意馄饨(北大店)的早餐,有鸡汤、鲜肉、小馄饨、蒸饺等。拿到外卖后发现有一张小卡片,给五星好评就可以返现。给了赞后,我把截图通过微信发给了店家工作人员,我真的收到了2元红包。”

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消费者给出好评后获得返现红包。资料图片

接下来的两天,李明点外卖的时候还收到了满岭粥店(西局店)、京友居西四包子店(看丹桥店)、沙溪?新疆炒米粉(冯轲万达店)的“奖励返现”小卡,并根据卡的要求,在点餐平台上三笔订单为“五星好评+图片”,分别获得3元、2元、3元的充现金红包。

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消费者点外卖时收到的“好评返现”小卡片。资料图片

“疫情期间,北京禁止在餐厅就餐,消费者点外卖时一般都会查看店家评价。分数越高,店铺越优惠,消费者越愿意下单。我点外卖的时候很注意最近有图的店家评价。但如果平台上店铺的好评是虚假的,无疑会误导消费者。”李明说,她经常在京友居西四包子店(看淡桥店)点外卖。之前外卖里没有“优惠返现”卡,但是最近有了。

“除了返现金,还可以返护手霜和草莓冰粉。”李明说,2月初,她通过大众点评平台给了京哥重庆火锅(丰台大粤李淳风店)“五星好评+图片”,用餐时店员给了她草莓冰粉。

“好评返现”店铺位居人气榜前列。

“好评返现”乱象成为投诉热点问题。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有利返现”,结果显示有5504条相关投诉,其中大部分是各大电商平台和网络订餐平台。同时,只有少数投诉显示为“已完成”,大部分显示为“已回复”或“正在处理”。

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的关于“优惠返现”的投诉。资料图片

5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发现,如意馄饨(北大店)、满岭粥店(西局店)、京友居西四包子店(看淡桥店)、抖开心?新疆炒米粉(冯轲万达店)在这个平台上的星级分别是4.7、5.0、4.8、4.8。如意馄饨(北大地店)和抖乐?新疆炒米粉(冯轲万达店)在店铺介绍中分别描述为“北京馄饨热销榜第一名”和“世界公园米粉人气榜第一名”。截至5月25日18: 00,这两家店的好评数已经超过2000,满岭粥店(西局店)有150条评论,都是好评。

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好评返现”店铺是每个榜单的第一名。资料图片

店铺平台现象是否存在,众说纷纭。

5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分别致电上述6家门店。京友居西四包子店(看淡桥店)否认该店有优惠返现活动,京哥重庆火锅(丰台大岳李淳风店)称向优惠门店送冰粉活动仅持续一个月左右,其余四家门店均承认目前有优惠返现或返现活动。

“给赞后加微信发个赞的截图,我们就有两块钱的红包了。这项活动已经开展了好几年了。”如意(北大地店)的经营者说。“去年好评返现就有了。如果客人离店后在美团、携程、朱非、去哪儿平台上给好评,前台会给护手霜。”丽枫酒店(北京广安门李泽商圈店)接线人员说。

《中国消费者报》还分别拨打了如意馄饨、满岭粥店和莫砺锋酒店的官方服务热线,询问各门店是否有优惠的返现或退货活动。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或者没查到,以联系店铺反馈的信息为准。

中国消费者报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咨询在线客服,是否允许商家给消费者“好评返现”。客服人员回复:“平台从来不允许商家要求好评,绝对不允许不诚信经营。如果情况属实,平台将对商家进行暂停/关闭部分商业模式(如到店取货)的处罚,并移除违规数据。”《中国消费者报》也接到了该平台全国热线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同的商家有不同的处罚结果,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推掉。严重的话,他们还会让商家下平台。

好评专用图(拼多多好评专用图)回复平台“有利返现”的规则。资料图片

?专家意见:

“好评返现”涉嫌侵犯消费者多项权益。

5月30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段威接受了《中国消费者报》的采访。针对“优惠返现/返还”,段威认为,“有些人把它看成是一种义务赠与或者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我认为应该结合整个交易进行综合分析。换句话说,好评是整个交易条件的一部分,返现或退货是交易的一个折扣或折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奖励返现”涉嫌剥夺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往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奖励返现”涉嫌商家利用“返现”引导用户进行虚假“好评”,从而欺骗或误导其他消费者。

整体来看,“好评返现”违背了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损害了良好的交易秩序和健康的市场环境。段威说:“诚信守法经营是经营者最基本、最根本的义务。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也是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明确义务。运营商畅通消费者监督评价渠道,自然值得肯定。但以‘返现’或‘退货’等小恩小惠换取甚至‘购买’的‘好评’,与法律规定的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评价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也对整个市场环境和竞争秩序造成了混乱和危害。”

按照段威的分析,平台事前要有保护措施,事中要有监管措施,事后要有补救措施。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公司总部应对其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总部应当对商家的经营状况、经营行为、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段威解释道。

同时,段威倡导消费者:“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对消费者的经营行为和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给予公正评价。当发现经营者存在'优惠返现'、'优惠返利'时,要向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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