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人教育(陕西省成人学历教育网)

中国教育报报道,10月26日,北京市召开国务院法规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该条例中,国务院决定暂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六十条,授权北京市制定出台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外商投资经营型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设立经营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据国务院官网消息,为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加强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业性中外合作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据介绍,此次北京市由国家授权制定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市人社局将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改革的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张有道表示,教育领域的改革开放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和深远的影响。授权北京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有助于加强北京市教育领域对外开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相关制度更加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实际,有助于结合北京市外商投资教育领域的实际办学需求,实现精准的政策设计。

去年,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发布北京市举办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政策,首次允许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事业单位可以注册为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消筹备设立,申请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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